以前大家在一起玩,总觉得她是圈子里最有个性,最有自己想法的一个姑娘。我从欣赏她,到慢慢喜欢上她,用了大概四五年的时间。
信上的每一个字她都认识,每一句话她都看得飞快,可是看完这封信,却还是用了将近半小时的时间。
总是在想,你昨天晚上有没有睡好,今天早晨心情会怎么样,有没有起床,有没有看到我那封信。
所以在那之后,她的暑期工虽然结束,但和傅城予之间依旧保持着先前的良好关系,并且时不时地还是能一起吃去吃顿饭。
她这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,仿佛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做,可是回到房间之后,她却又一次愣在了原地。
他明明已经是她见过的男人之中最好的一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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